2016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新首付比例11月29日起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4:37:23
阅读:次
来源:护垫厂家
融360整理
11月28日,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》,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。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执行。
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,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,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%;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%。
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: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、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,或已有一套住房、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,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。
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.1倍;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(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),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(个人调整为50万)。
相关阅读